作为国内著名地产开发商之一的碧桂园,其下属的工地连日来事故频发,因而受到了公众的强烈质疑。
总部位于广东佛山的碧桂园在短短数年时间内崛起为业界的龙头老大,其成功的秘诀
作为国内著名地产开发商之一的碧桂园,其下属的工地连日来事故频发,因而受到了公众的强烈质疑。
总部位于广东佛山的碧桂园在短短数年时间内崛起为业界的龙头老大,其成功的秘诀就在于“高周转”的运作模式。为了迅速地扩张、赚取更多得利润,碧桂园的建筑工地上永远都充斥着为了赶工期而辛苦劳碌的工人。
我们都知道“欲速则不达”,“高周转”成就了碧桂园,但同样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事故频发其实早已经就是一种必然,只不过如此用人命换来的楼盘其安全性能够得以保障吗?
7月26日碧桂园在安徽六安的一处建筑工地发生围墙和活动板房坍塌的意外事故,最终造成了6死3伤的严重后果。
对于这起严重的事故,碧桂园将原因归咎于恶劣的天气,称这是一起灾害事故。诚然事发之时六安城内的狂风暴雨与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是我个人认为其中也不能排除人祸的因素。
六安作为一个地级市,相信市内在建的建筑工地并不仅有碧桂园一家,为何其他的工地安然无事,而碧桂园却遭此横祸?除却天灾的因素外,板房本身的质量,安装是否到位都是值得进行商榷的。
对于碧桂园而言,区区几条生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向死者的家属进行赔偿。钱对于碧桂园而言最不缺,凡是用钱能够解决的事都不算个事。如果说,真的完全按照碧桂园的心意解决,那么或许还将有更多的人命来为它的扩张之路买单。
每一起涉及人命的安全事故都不应轻松带过,唯有深查事故背后的原因,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才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在法律上,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严重后果的,相关的责任人就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那么相关的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管理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那么责任人涉嫌强令违章毛线作业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如果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从业者自身在生产、作业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那么其行为则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比如说某工人甲引起违章作业导致工人乙意外死亡,那么甲的行为即触犯了该罪。
一家企业如果没有责任、毫无敬畏,那么时间久了自然会失信于天下,懂得尊重生命才能赢得公众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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