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是一个涉及学校管理与过度管理的问题。学生犯了错,老师不管肯定不行。但是如果管理过重过于不近人情,也很不妥。比如:题主所说的这个被老师踢致下体流血学生,肯定是痛苦的。
榆林7岁男孩上课捣乱,被老师踢致下体流血,看到这个消息,我心里就一阵紧。因为我的孩子上小学的时候也很好动,语文老师曾告诉我,他上课的时候,四条腿儿的凳子,一条腿儿着地。偶尔控制不好,凳子就骨碌一下子倒了,好在没有摔着人。这是因为我的儿子学习好,爸爸妈妈是老师,教他的老师是我的学生,孩子也确实只是好动,没有故意破坏课堂纪律的主观意识,老师对待孩子很宽容。但是我不知道,若是遇到这样暴躁的老师,老师会不会把他提出去,也给上一脚。
好动、爱说话,是小学生的普遍特点。
好动,爱说话,是小学生的普遍特点。小学生上课多动,交头接耳,自由发言,老师严厉批评,学生一般都能规范自己,只是持续时间可能没有那么长。这也是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决定的,并非主观上的故意。当学生不自觉地再次有不规范的行为举止,老师即时提醒一句,他们会马上意识到,再次按照课堂要求去做。
老师一提醒,只要孩子们立即按照老师要求的去做,那就说明,孩子们对老师是敬畏的。低年级的老师,要了解孩子们成长规律、年龄特点,莫把年幼当故意,甚至理解为屡教不改,而大光其火。
老师需要惩戒权,更要有爱心。
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老师可以进行惩戒,但要注意度。惩戒的目的,是规范学生言行,而不是为惩罚而惩罚。老师惩戒学生的方式,可以是打扫卫生,可以是当堂罚站,还可以罚写作业。坚决反对老师滥用惩戒权,违反教师行为准则,甚至违法。老师这个职业,教书育人,既要有严父的威信,又要有慈母的情怀,没有相当的管理艺术,只一味蛮干是行不通的。
老师管理学生行为失当,要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承担责任
性情暴躁或年轻没有管理经验的老师,在管理学生时,如果处理欠当,要主动承认错误,勇于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承担责任。这样才能赢得学生和家长的谅解,为进一步解决问题创造条件。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动机,也不管学生有多顽劣,一脚下去致下体包皮破裂,都无法推卸处理失当的责任。事后老师及时送孩子去医院,也主动拿来6000块钱以期获得家长谅解,都还得体。但是在孩子还没有做手术,家长心情担忧、焦虑的时候,让家长签协议,这事处理就不妥了。也难怪孩子家长着急,生气。
结束语:作为老师,作为家长,我们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但事情发生了,涉事老师就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求得家长和孩子的谅解。另外,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也要从这样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万不可情绪冲动,做出伤害他人,也影响自己工作和生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