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们为什么要以身相许来报恩?这不是挺显而易见的事情吗?妖精们不出卖肉体报恩,还能用什么方式?直接给钱吗?要能有这财力,就不会发生救命的事情了。渡劫小妖,雇佣一百个保镖保护自
凡是有妖精报恩情节的作品,作者都是男的。男人都会有性幻想:遇到漂亮温柔、聪明伶俐、善解人意、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与自己共度良宵。最好是不但不要报酬还会帮自己发财、求取功名、解困纾难。《聊斋》中有大量此类模式的故事,《白蛇传》也是如此。在封建社会,礼教把妇女束缚得非常严,男人要寻找这样的真人是很难的,就幻想有这样的妖精。此类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妇女渴望解放封建礼教束缚的愿望,另一方面反映了男人扭曲的欲望:不花钱、不受谴责、既享受又获利的艳遇。试想,如果封建时代的妇女,不受任何礼教束缚,而且有权自由发表作品,相反的,男人却被严格的礼教束缚着,头门不出二门不迈。她们会不会写出情愿为她们现身的男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