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的“无罪”仅仅是因为程序问题并不能就此说明他就真的无罪,他现在这样意欲何为?

仅仅从法律程序来看周立波案是不完整的。有人坚持周立波得益于他的律师巧妙作用“程序不合法”才侥幸逃过一劫,不被定罪。这是不对的。这其中有两个误解:第一个误解就是不是周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4 20:27:01

仅仅从法律程序来看周立波案是不完整的。有人坚持周立波得益于他的律师巧妙作用“程序不合法”才侥幸逃过一劫,不被定罪。这是不对的。这其中有两个误解:第一个误解就是不是周的律师巧妙利用司法程序问题,而是确实存在司法程序不合法。比如说,当晚周的车被警察拦截。周立波和唐爽与警察的所有对话都是被警讯中心记录在案的。在美国,警察的录像是设置在车顶棚的警灯两端,几乎全面覆盖。而通讯设备是警察随身携带的。警察与他人的一切对话都是会现场传送到警讯中心,录音在案的。周立波和唐爽无论说中文或英文,是不是同意警察搜车都会被警察身上的通讯设备录音存档的。既然录音上没有就是没有,警察没得到周立波的同意,擅自搜车是违法的。所以,美国检警觉得没有必要叫唐爽出庭作证。在也可以想象,如果仅仅是程序不合法,而手枪上和毒品袋上,吸毒管子上有周立波的指纹和DNA,美国检方一定会提出上诉,并且可以叫唐爽出庭证实他确实用英文在周立波和警察之间做翻译,强调周立波是以点头的方式同意检查车子的。这应该是唐爽和某某对付周立波的最佳方式,他们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吗?如果真有可能,他们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周立波的! 此外,还有人以为只要程序合法,周立波一定就会被定罪。未必!没有指纹和生物标记在枪和毒品袋上,谁能证明是周立波的?不能只靠想象和推理而不讲证据。证据需要beyond the reasonable doubt(超出合理怀疑之上)。也就是说哪怕就是程序合法,最多也只能让官司继续打下去,继续把官司打它个一年半载,结果如何是个未知数。这与周立波会被定罪否完全是两回事。其实美国检警对周立波案撤诉的主要原因,除了程序不合法,在既无指纹和DNA,又无第三者人证的情况下,促使他们意识到这个案子没有胜算的把握,这样打下去只会最后可能一无所得。无端端的浪费时间及金钱。可以说,选择撤案应该是他们充分评估后才做出的,不是草草收场。

现在他已经被撤销控罪,回到国内,他除了往前看,放下包袱,调整心态,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和事业,还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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