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被告都是亲属关系作证,法官认为的可信度会有多少?

法官是综合全案证据,判断证人所述事实是否真实,而不是孤立地认定某个证据的真实性。
客观的说,证人证言是证明力较弱的一类证据。
民诉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1 14:53:56

法官是综合全案证据,判断证人所述事实是否真实,而不是孤立地认定某个证据的真实性。

客观的说,证人证言是证明力较弱的一类证据。

民诉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单独来看,如果划分证据证明力等级,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书证和物证的证明力最高;视频资料、电子数据次之;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最弱。

鉴别证人证言真伪的制度约束

一是法律规定,证人要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民诉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

不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而且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自理,不再由败诉方承担。

另外,民诉法还规定,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可以处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法官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如果某个事实,只有证人证言一个孤证,又与其它证明力较强的证据相反,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采信。

三是如果证人证言能与其他证据或证言相互印证,则证人证言是可信的。

四是证明力的相对性。公民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虽然证人与当事人双方是亲属关系,但不妨碍其作为证人出庭。

既然都是亲属,那对双方的证明力相等;如果只跟一方有亲属关系,则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会下降,需要法官通过其他证据佐证。

总之,只要法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理案件,就可以甄别证人证言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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