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综合全案证据,判断证人所述事实是否真实,而不是孤立地认定某个证据的真实性。 客观的说,证人证言是证明力较弱的一类证据。 民诉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
首先,法律没有规定近亲属不得作证,也就是说作证的权利是必须保障的。
其次,从实务来看,近亲属是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证人证言不能单独采信。
所以,还需要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我是劳动法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另外,请求大家关注我,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