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位题主和女儿发生过什么不愉快,但看得出题主很难过很伤心,不然不至于和女儿互不来往,最伤人的莫过于与自己的儿女成路人。我和大家讲一件真实,发生在我堂弟和伯父身上。
你做的很对,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对自己都不尊重,要这样的女儿还有什么用?
古人讲,百善孝为先。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准则。母亲辛辛苦苦怀胎10月冒着生命的危险生下这个孩子,又辛辛苦苦将孩子养育成人。到头来得不到最起码尊重,岂不是让人很心寒。
俗话说,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养一条狗都还知道对主人摇摇尾巴,难道作为一个人都不知道最起码的感恩吗?与其这样,真不如不来往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