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题主的问题,聊一下自己对这个案子的感受。
其实这个案子,我一直都很好奇,自己也闲暇的时候看了一些资料
20年前,刑侦技术没有现在这么高明,再加上学校失察,错过了最佳破案期(这个
南大碎尸案应该是受害人认识的人作案,受害人并不是开学就进的学校,而是“走关系”不知是谁的运作进的学校,而这个让受害人进学校的人很有可能就是犯罪者!这个人让受害人进学校以后起了色心,屡次找受害人要求为自己色心服务,受害人屡次拒绝,此人又通过手段检查宿舍方式试压受害人,受害人愤怒冲昏头脑,直接找到此人摊牌,甚至要告发此人,此人屡屡不得手怒火中烧,强奸了受害人,受害人更加不甘心大骂此人更要告发到底,此刻彻底激怒凶手,痛下杀手,杀死了受害人,杀人犯杀人之后冷静思考,为了消灭掩盖所有犯罪证据,肢解后与猪肉混合煮熟,分成很多小份分开扔掉,等到被人发现报案的时候,我猜想杀人犯已经基本丢弃完毕,杀人现场早已打扫得干干净净,此时以当时的报案条件寻找证据已经是难如登天。另外我之所以这么猜想,是因为那么大的排查力度为什么对这个帮助受害人进大学的人只字未提,这是个非常大的疑点,今天这个人应该已经死亡,真相永远被掩埋了。另外我认为警方排查的人里就有杀人犯,但是排查的方向错了,主要力度集中在了屠夫,医生身上,忽略了这个杀人犯掩盖罪行的决心,使杀人犯成为了漏网之鱼!这个杀人犯不是变态,也不是犯罪高手,而是个为了掩埋罪行不择手段的弑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