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在生产队时,一个公社设有一个武装部,直接受县级武装部的垂直领导和指挥,公社武装部长可进行公社党委,同时有的还担任了行政上的副职像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分管领导民兵武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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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沙第9375条回答。
先要搞清楚建国以后,中国大陆的民兵制度。
毛泽东时代,强调人民战争,全民皆兵,全国有高达几亿民兵。
首先是1949年刚刚建国的时候,中国各地都是又民兵的。
当时大体上是乡下每个乡设置1个民兵中队,中队设有半脱产的中队长。每个村原则上都要有1个民兵排,设设有1个不脱产的民兵排长。
当时村里的民兵排,主要负责维护村内治安,抓捕小偷、强盗之类。
乡里的民兵中队,主要负责对付国民党特务和可能存在的武装土匪,同时协助驻军保护桥梁、仓库、政府机构的安全工作(站岗)。如果地方出现治安恶化,民兵也需要协助警察进行巡逻、站岗、社卡之类。
到1957年以后,由于人民公社建立,毛泽东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开始了更大规模的发展。
当时要求全民皆兵,青壮年人人都能作战:强调除基干民兵的组织和装备必须加强外,无论城市、农村,无论学校、企业、机关、街道,凡符合一定年龄的公民,必须逐步做到人人接受军事训练,人人学会使用普通武器,彻底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的解释,新的民兵必须以人民公社为单位,逐步实行全民武装。除了地、富、反、坏、右和残疾人员外,把年满16岁至50岁的能拿武器的男女公民,都组织在民兵之内。在农村,根据生产组织情况和民兵多少,以基干民兵为主,编为民兵大队、中队、小队;在城市,以厂矿、企业、学校、机关为单位,建立民兵组织。这种武装起来的人民,既是民,又是兵;既是生产队、学习队、工作队,又是战斗队。
这种指导思想下,1958年底,前后才几个月时间,中国的民兵从4000多万猛增到2.2亿,占总人口的35%,其中基干民兵(18到28岁是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可以到35岁)。
很多地方参加民兵人数,高达40%甚至50%。要知道,只有青壮年才有资格做民兵,而除去老人、儿童以外,青壮年不分男女也就是人口的30%到40%。
也就是说,所有青壮年都编入民兵了,包括大量女性。
1959年国庆节,毛泽东在天安门上检阅民兵师,告诉赫鲁晓夫“中国有1亿民兵”,把后者吓得瑟瑟发抖,当时苏联才勉强达到2亿人口。
到了1961年由于三年饥荒的严重问题,被迫将民兵减少了几千万,但仍然有1亿多人。
此时各大队组织了民兵营,各生产队组织民兵排,设有民兵排长。
民兵排原则上是三四十人,但也要根据生产队具体人数来确定。
如果生产队人口较少,只有一二百人或者几十人,凑不齐民兵排的数字,也可以只有一二十个民兵。
对于较大的生产队,还不仅仅是编组民兵排这么简单,一般还要编组一个基干民兵班。
这些基干民兵年龄较小,主要作为发生大战后可能的预备役兵员。
当时对于民兵的要求是,每年需要武装训练15天,一次性完成。
由于农民们需要劳动,民兵训练一般设置在秋收以后的农闲时期。
生产队民兵排训练很简单,也就是教一些基本军事知识,打靶加上投弹。
不过因为投弹存在一定的误伤危险,民兵多以实弹射击为主。
基干民兵一般需要训练投弹,还要训练利用地形地物的作战,而不是大大咧咧站着开枪。
文革后期,由于当时中苏关系恶化,确实存在爆发战争的可能。于是,基干民兵的训练又升级了:进行射击、投弹、刺杀、爆破、打坦克和班以下战术训练,由公社人武部组织。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今天,全民皆兵的全面战争几乎不可能爆发,毛时代这种严密的民兵制度也就废除了。
回到主题,生产队的民兵排是干嘛的?
其实也是维持生产队的治安,主要负责抓小偷(当时都是偷公家的东西)、抓地富反坏右、对付强盗、维持基本秩序(比如开大会,尤其是批斗会)等等。
而民兵排长地位其实不低,是仅次于生产队长和会计的第三个人,也可以管理整个生产大队的民兵。
而且,在毛时代的民兵都是有真枪实弹的,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上交到乡里、县里。
当时距离边境比较远的地方,民兵排也有一些老式武器,甚至有三八大盖、中正式步枪。
在距离边境比较近的地方,民兵排往往装备清一色的现役轻武器,有时候还会有机枪之类。
当年中苏边境的很多生产队,队员在田里辛苦劳动,傍边就有几个基干民兵持枪巡逻站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