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围殴女子案件,在6月21日出了最新的通报。其中特别还指出了此次参与围殴受害女子的七男二女,其中有唐山本地5人,来自江苏的4人。他们是如何凑在一起的呢?原来他们一起
打人案牵扯出的“案中案”不止赌球这么简单,还涉嫌洗钱、非法拘禁、骗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以及可能的涉黑涉恶组织犯罪,加上此前传言陈某志是刑拘在逃人员,如此看来罪名更多、刑期更长。
此次9人在唐山汇合,目的是合谋网络赌博洗钱,且已经着手实施
唐山5人和江苏4人为什么会在唐山饮酒?不是简单的朋友关系吧?果不其然,在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的侦查进展通报中对9人汇集唐山的目的作出了说明:
陈某亮等4人6月7日自江苏驾车来到河北,与唐山陈某志等人汇合,合谋网络赌博洗钱活动。
打人案发生前的6月9日,陈某亮、陈某志等7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了一次网络赌博洗钱活动,涉案金额66.03万元。
时间来到6月10日凌晨,陈某志、陈某亮等9人在老汉城烧烤聚餐饮酒,期间对29岁刚下班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拒绝后,进而引发了对远某、李某、王某某、刘某某的殴打,4人中两人鉴定为轻微伤、两人轻伤二级。
主要嫌犯陈某志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涉黑涉恶组织犯罪”还有待调查
打人事件发生后,此前媒体对主要嫌犯陈某志的相关报道又被挖出,从裁决书或判决书来看,陈某志此次打人并非第一次违法犯罪,此前就有过非法拘禁、肇事逃逸的劣迹,同时还是刑拘在逃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陈某志以上劣迹是否属实?“侦查进展通报”给出了答案:
2015年年末,陈某志以追要债务为由,指使4人对受害人商某进行殴打、非法拘禁,商某事后被鉴定为轻伤;陈某志是此起事件的幕后指挥者、策划者,无疑是“主犯”。
2018年9月,有人抵账给陈某志一台汽车,陈某志在明知该车是盗抢车辆的前提下,仍指使两人将车辆质押贷款,获贷款14.8万元;该行为极有可能涉嫌“骗贷罪”。
除以上具体犯罪事实外,侦查人员现已经掌握陈某志、陈某亮其他一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关于是否“涉黑涉恶组织犯罪”的问题,目前正进一步调查中。
“赌球”涉嫌的罪名是什么?会不会让案情更加严重?
通报中给出的描述是“网络赌博洗钱”,由此分析陈某志等人涉嫌的罪名有两个,一是开设赌场罪、二是洗钱罪。
1,开设赌场罪:
《刑法》第303条中,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处罚,依据情节轻重,刑期分为三个等级:“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开设赌场一般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某志、陈某亮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程度不得而知,不过从其6月9日一天的涉案金额就达66万有余来看,极有可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从严或顶格处罚的量刑是10年以下。
2,洗钱罪: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获得的非法收入通过隐瞒、转化等手段进行“合法化”的过程;陈某志等人对网络赌博这一非法收入进行转化,数额巨大,无疑构成“洗钱罪”。
《刑法》第191条对洗钱罪的量刑分为两个等级,一般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某志、陈某亮目前看来在洗钱活动中承担主要角色、起到主要作用,极有可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刑期大概率在10年以下。
且不算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事实,单说“打人案”,两名女性鉴定为“轻伤二级”,按量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陈某志曾多次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符合量刑升级的条件,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他之前的刑事前科,受处罚后不知悔改继续作案,极有可能因该案涉嫌的“寻衅滋事罪”而从严、顶格判决,刑期10年以下。
综上,单是目前陈某志涉嫌的开设赌场罪、洗钱罪和寻衅滋事罪,每个罪名的刑期都接近于10年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陈某志等主要嫌犯的最终量刑会是多久?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数罪并罚”的要求是:
1,单以以上三个罪名来看,陈某志等主要嫌犯的总和刑期不满35年,最多是30年,因此最终量刑应在20年以下;
2,但不可忽略的一点是,陈某志涉嫌的罪名还包括对尚某实施非法拘禁、暴力殴打致轻伤,以及骗贷;倘若加上这两项罪名,那么刑期总和极有可能超过30年,“数罪并罚”后的量刑就是25年以下。
从目前侦查人员掌握的线索来看,结合数罪并罚的量刑原则,陈某志最终量刑25年以下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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