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刑是古代五刑之一,明朝的朝堂之上却有一种专门教训大臣的酷刑,它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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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刑之所以比较流行,有三个主要原因。
一、工具简单易做
杖刑之所以能在全国推广开,主要还是因为工具简单,找一个木棍,就可以行刑了。
不需要锋利的刀刃,不需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8 20:36:26

杖刑也就是打屁股,在朝廷上使用的就叫“廷仗”,是古代使用最多的刑罚之一,最早始于隋朝,在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代则使用得最为普遍,专门对付那些敢触怒龙颜的大臣。 廷仗是明朝皇帝处罚大臣的一种特殊刑罚,明律中并无廷仗的规定,但从朱元璋开始经常于廷堂之上,由太监监刑,锦衣卫行刑,对冒犯皇帝的大臣施以廷仗,在成化帝以前,受刑的人还可以用厚棉衣垫在屁股上,象征性的打几下以示羞辱,然后休息几天就好了。

到了正德年间,在大太监刘瑾的建议下,自己将受刑的人的裤子扒下,光着屁股打,一般人哪经得住这么打,轻者血肉模糊,重者立马死于杖下;像工部尚书薛祥、太祖侄朱文正、永嘉侯朱亮祖等,都因触犯皇帝而被杖死在朝堂上。 专门行刑的人也都是有绝招的,廷仗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怎么打就成为一门学问,打完之后有的人外表完好,其里面筋骨已断,不死也惨了,有的是高高举起,其实下手很轻,因此许多受打的人都事先打点行刑的人,以减轻责罚。

用杖击打屁股,其人格上的羞辱大于肉体,对于有名望的朝中大臣来说,受到打屁股可就是事关尊严的大事了,很多大臣宁愿掉脑袋也不愿意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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