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们县死刑犯多由武警二中队执行,二中队退役的一个叔叔后来在采购站工作,我们爱听他讲抓坏人的故事,其中就讲到了执行枪决任务。他说,无论多么穷凶极恶的犯人,临死的时候,他
你当执法人员是街道办事处大妈吗?
死刑犯被枪毙的最后全身绑着法绳,法警左右押着,如果当天只执行一个犯人,执行法警往往趁犯人不注意一枪击毙。左右两名法警顺势一放手,接下来就是法医和火葬场的事了。
如果是同时执行多名,在出看守所登上法车后家属可以会见十分钟,但其家属连死刑犯的身体都不允许接触。
死刑犯在看守所时,狱警会出于工作需要可能会针对犯人心理调整对策,安慰也算是工作的一种,目的都是使死刑犯安全待到被执行的那天。
但执行死刑的是与死刑犯素未谋面的法警,验明正身、签字画押后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该上路了。有些心态差点意思的全身瘫软,被法警拖到预先定好的刑场执行死刑,不管你配不配合你也斗不过国家机器。
现在死刑执行大多是由法警用手枪从后脑开枪,子弹从前脸三角区穿出,往往能掀掉半个天灵盖,刹时白的红的.....如果不配合需要补枪吃亏的是死刑犯自己,他还需要执法人员安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