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自身利益的保障问题,那么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怎样的?估计这也是作为一名天津人想知道的。
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880元提高到960元。
2、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840元提高到920元。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528元提高到5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