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你偶遇前任,两人稀里糊涂发生了关系。然后,你后悔了,想去告前任强J了你。你这样想或这样做,到底合适不合适呢?
不合适!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你这样太过分。如果你真去告前任强J的
题主,你偶遇前任,两人稀里糊涂发生了关系。然后,你后悔了,想去告前任强J了你。你这样想或这样做,到底合适不合适呢?
不合适!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你这样太过分。如果你真去告前任强J的话,你就真的太让人无语了。
首先,他是你前任,并不是什么其他的陌生男子。你跟你的前任发生关系,原本也不是特别稀奇的事。
其次,你和前任发生关系这事,完全不存在强迫的意思,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你应该没有理由、没有道理去告前任强J你。
更为重要的是,世上之事,不能光凭自己后悔不后悔去进行处理。如果你以后悔就要别人去承担、承受后果的话,那你就会成为谁也不敢碰、谁也不敢接近的人。
打个比方说,你现在后悔结婚了,那你是不是去法院起诉你现在的老公,要跟他离婚呢?是不是就不要这个家、把自己这个家拆了呢?
又比如说,你后悔生孩子了,你现在是不是要把自己的孩子给毁了算了,对他们不闻不问,让他们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算了?
还有,你后悔自己的人生路走错了,不该走自己走过的路了,那你是不是要回去责备你父母亲,怪他们不该把自己生下来了呢?
等等,实在太多了。
后悔的事、后悔的结果,通常都应该是自己去承担、承受的,而不是由对方,或者由其他人去承担和承受的。
你这种想由对方去承担、承受自己后悔结果的思想和行为,是不好的、不合适的,甚至是可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