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8成,银行只有2成!怎么回事?

自助机不会缴费的,ATM老太太没弄过的,让后面排队的帮忙非常常见。尤其是银行室内的那个自助多功能机,可以签字,扫描身份证那个,10个有9个需要银行员工帮忙的,大多数情况都是员工代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16 02:17:58

自助机不会缴费的,ATM老太太没弄过的,让后面排队的帮忙非常常见。尤其是银行室内的那个自助多功能机,可以签字,扫描身份证那个,10个有9个需要银行员工帮忙的,大多数情况都是员工代操作,输入密码的时候回避一下。

总之,这法院上来就判受害人80%责任,银行只有20%,这明显有推脱责任的嫌疑。银行员工犯了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大众对机构的信任。我不清楚这个案件里到底王某是不是银行员工,但如果其人真的是银行工作人员,那银行的责任,我倾向认为还是挺大的。

大客户有些礼品什么的非常正常,比如邮储天天送油送米的,本案的不同之处是还需要存单和身份证,通常都是直接去银行找经理直接拿,像这种存款千万的,应该是经理直接送上门才对。

从个人检索来看,人民银行对于支取行为是仅限于现金的,而现金支取数额本身就不可能太大,1200万的现金支取在现在看来几乎不可能完成。上述如果成立,那么银行同意王某某持存单和存款人身份证明办理转账业务是存在重大过错的。

我个人比较认同观点一,但是徐女士将存单和身份证这么重要的凭证交与别人,无论这人是不是银行工作人员,徐女士都有责任,但是,银行的责任更大,首先这么大金额,应该与存款人本人确认是否委托他人办理取款业务,其次,在银行不能为客户代办业务既有明确规定也有潜规则,最后,银行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违规行为,事情发生之后,银行一直没有对王某做出任何处理,他还在那继续上了有4个月的班。因此我认为,银行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银行职员转走的是银行的资产,而非储户的债权。银行因为管理问题和内控问题导致自己的资产被转走,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法院也应该支持储户依法向银行索债的。

因此,我认为80%和20%的这个比例至少是有待商榷的,我们再持续关注这个案件吧,我认为二审判决改判的概率极高,否则以后还怎么让人信任银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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