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纪委刚找我谈话,意思就是我们单位有人举报我,说我在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
前几天,纪委刚找我谈话,意思就是我们单位有人举报我,说我在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规定。
我和纪委的同志说,我没有经商,也没有在企业任职。
纪委说,举报我的人说,我在企业任职,而且领取报酬,这可以通过我在2021年所交的个人所得税看得出来。
这么一提醒,我才记得,前段时间,我确实把我办理的2021年个人所得税退税过程的截屏发到单位工作群里。当时也是出于提醒同事的角度考虑,把自己办理退税的过程截图发到群里,教大家怎么办理退税。谁知道,有人见我退税的数额比较大,又看到我的个人所得税里有一项税收写着“劳动报酬”,以为我在企业兼职,于是就眼红了,把我举报到纪委。
我跟纪委的同志说,我没有兼职或盈利性活动。因为,所谓的兼职,就是企业给我固定的工作岗位,并按时每个月给我发工资。我现在是利用工作之余写头条文章,头条按照阅读量给我劳动报酬。而且,我写文章的内容是职场类的,我本身就是一名体制内的培训讲师,公务员身份,我是把我工作的经验教训分享给大家的,百利而无一害。
纪委的同志听我这么解释后,并看了我手机里的纳税记录和我头条里的文章,认为我还是可以从事头条文章的。
这件事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关于体制内工作的规矩,更明白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所以,体制内的同志,要想在工作之余提高收入,一定要注意:
我的体会是,从事自媒体,每个月一千多还是可以的,但是要想发大财是基本上不可能的!
我是@职场精英培训师—犁子,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